• 南城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情况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 信息来源: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7-08-25 阅读: 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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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城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建设情况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2016年以来,尤其是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大会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出台的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把加快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摆在全局性的引领工作来抓,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就我县近期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6年南城县生态文明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凝心聚力,主动作为,扎实有效地推动全县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

    (一)细化目标责任。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的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一个专职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全面落实了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同时县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并明确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对照工作责任,制定具体分工分解方案,把具体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

    (二)落实会议精神。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大会召开后,我县高度重高,及时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等多种形式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并利用县电视台、政务网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328日,我县还专题召开了全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全文学习了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和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大会有关精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分别作了专题讲话,分管领导分别对生态文明建设2016年工作要点及“河长制”的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下步具体工作进行了详细布置。

    (三)出台政策意见。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南城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将此《实施意见》做为指导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同时,又先后出台了《南城县生态文明示范县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南城县2016年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要点》、《南城县全面封山育林实施方案》、《南城县全面封山育林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南城县“河长制”工作实施>的通知》、《南城县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方案》、《南城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南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南城县土地整治规划》、《南城县麻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大纲》、《麻姑山、从姑山文物保护规划》、《南城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场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南城县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南城县印发2016年生态村镇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关于印发南城县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印发抚河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和实施细则,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体系,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四)实施重大项目。今年上半年,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以绿色产业为支撑,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步伐。一是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公共机构、工商企业和居民家庭,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目前,我县建设了2个大型光伏发电站,即:中电投洪门37MWp光伏发电站和南城县工业园区厂房5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加快天然气供气工程建设,积极完善供气管网,使更多的居民和企业能尽快使用上清洁能源。二是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南城城镇污水处理厂(四期)、河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促进污水再生水利用。加快推进城区垃圾压缩站、乡镇垃圾小型压缩站和垃圾处理厂旧场封场建设,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压缩、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建立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运行机制。全面启动乡镇垃圾中转站项目和垃圾填埋场二期项目。三是全面推进我县封山育林绿化工程,截止三月底,我县已完成人工造林1.73万亩,占省下达的营造林计划1.73万亩的100%,其中完成防护林工程造林0.58万亩;完成低产低效林补植补造0.09万亩;完成乡村风景村示范点造林建设4个,绿化面积0.0600万亩;完成麻姑山风景游赏区风景游赏区林相改造面积共556亩(火烧山山场的造林绿化76.5亩、景区入口至公路的游步道两边山场补植造林16.4亩、采石场裸露地造林118亩、茶叶山场的补植造林314.9亩)。四是全面实施污水管网建设。截止2016年底,共处理污水总量约为180万吨,日处理量为4万吨,实际进水COD平均浓度为 221mg/L。污泥累计产生及处置量为425吨,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全部运至县垃圾填埋场填埋,实现了无害化处理。出水水质全部均达到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GB18919-2002)一级B标准。现2T/D扩建工程已基本竣工,目前已进入设备调试及培菌试运行阶段,计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4T/D。同时,在加大旧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力度的同时,对新城区排水管道建设实行了雨污分流。五是推进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盱江堤除险加固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赣五河治理与节水改造工程、全面启动徐坊水库引水工程、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水库水质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建设。六是加快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充分依托我县旅游丰富资源,优美生态环境等优势。秀出东南的省级风景名胜区麻姑山,洞天福地兼而有之,曾演绎出“麻姑献寿”、“沧海桑田”的优美神话;风光秀丽、湖光山色的洪门湖,堪称江西的“千岛湖”,都是理想的旅游胜地。近年来,紧紧围绕“山水南城、养生天地”主题,高标准启动麻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洪门湖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积极培育多元旅游业态,新建明城墙遗址公园、仿古街、观光堤等城市旅游景观,与万年桥、聚星塔、太平桥共同构建起城市旅游文化产业园。七是全面启动“河长制”工作。①建立组织机构,县委书记担任县级总河长,县委副书记、县长担任县级副总河长。盱江、黎滩河分别由县政府副县长任县河长,抚河南城优各支流河长由各乡(镇)长分别担任,对口办公室主任协助开展工作。组建了县级“河长制”办公室,县水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研究制定了“河长制”办公室,县水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研究制定了“河长制”工作制度、工作督查、责任追究等制度。②制定出台工作方案。组织专家组完成了流域面积超过50平方公里的全市18条河流调研和评价工作,摸清了境内河流在开发、利用和保护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我县实际,拟定了《南城县“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③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出台了南城县《“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河长制”考核办法》、《“河长制”工作要点》、《“河长制”县级会议制度》等文件。八是建立“山长制”,落实林业生态保护责任。参照“河长制”模式,按属地管理原则,把乡(镇)长、村长列为所属管理辖区林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山长制”。由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长、乡(镇)长与所属各村村长签订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状,将森林防火、林地征占用、乱砍滥伐等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层层落实到责任人,与工作绩效挂勾并实行问责。通过建立“山长制”,初步形成“纵向到底”的林业生态保护管理网络,切实保护了森林资源。九是全面启动“生态云”平台建设工程。①启动智慧旅游云数据中心建设:智慧旅游云数据中心建成后,既是麻姑山旅游基础数据库和数据交换平台,同时还可以满足我县政务信息化工作的需求,解决县直所有部门电子政务的基础投入,有了云数据中心,各单位不再需要购买服务器、网络安全设备、设置专门的信息中心,机房等,避免了重复建设、预计每年可以为政府节约资金300万元以上;有了云数据中心,我们当前倡导的互联网+概念才有了依托基础平台。②启动麻姑山旅游网站建设:建立麻姑山智慧旅游网站,实现旅游电子订(门)票,电子验票、订酒店、电子购物、停车位、提供服务信息查询等,同时,可以对麻姑山景区进行网上宣传和营销,既符合现代旅游的要求,又为我县旅游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十是开展了抚河流域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工作。①确定了抚河流域2016-2017年建设项目清单。经省水投、市发改委与我县多次对接和征求意见,初步确定了2016年开工建设工程项目4个,即南城县城区段河堤景观提升工程项目(投资61449.09万元)、南城县城区支流河道治理项目(总投资6320.73万元)、南城县黎滩河沙坪段河堤加固定及景观提升工程项目(总投资15373.51万元)、南城县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3780.97万元),四个项目总投资达8.7亿元。已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由4个项目责任单位分别做好了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可研的编制工作,项目可研报告已上报市发改委统一规划,待市发改委统一安排部署实施。为了进一步推进抚河流域2016年至2017年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县委成立了南城县抚河流域工程建设指挥部,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根据市里统一安排,我县4个项目将确保在2016年内开工建设。

    (五)争取政策支持。一是衔接落实财政投资支持政策,争取中央、省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我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做好生态建设、节能环保、水土保持、循环经济、污水垃圾处理、水利工程、防护林、新能源等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争取尽可能多的中央、省投资支持。二是衔接落实先行先试政策,大力推行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燃气供应、工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等重点领域开展特许经营试点。深入推进我县水权改革试点工作,鼓励和引导地区间、用水户间的水权交易。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债券支持我县生态文明项目建设。支持民间资本广泛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在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推行PPP模式,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到目前为止,已向上级争取到麻姑山旅游项目专项基金1.42亿元,徐坊水库引水工程专项基金2000万元;2016年我县共获得污水管网及垃圾处理中央预算内资金1100万元;县级财政安排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资金5400万元,安排新农村建设配套资金1960万元,安排城区污水处理运行经费2650万元,安排工作发展专项基金中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500万元。

    (六)强化督查考评。2016年,县委、县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考评,并把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并且与财政转移支付结合起来,让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由“软约束”变成“硬杠杆”;对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成绩突出的,给予大力表彰。严格实施环境安全责任制,对发生环境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要实行严格问责,在评优评先、选拔使用等方面予以“一票否决”。

    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效

    近几年来,南城县始终坚持“生态立县”战略,坚定不移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培育生态文明,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和谐共生。

    (一)产业结构明显优化。我县坚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不动摇,致力于推进产业集群集约发展,二、三产业加速发展,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县万元规上工业增加值耗控制在标煤0.463吨,万元规上工业增加值耗水量为18.1吨,1平方公里建设用地生产总值0.94亿元。工业加速集聚,逐步形成了食品加工、机械电子、五金建材、高档轻纺、生物医药等五大支柱产业。工业园区先后荣获省级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江西省特色空压机基地等多项殊荣。特色农业集药发展,围绕优质果业、中药材、绿色蔬菜、花卉苗木四大特色产业,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现代农业示范园成功获市政府授牌,全县农产品加工企业达100多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47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4家,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3个,绿色食品10个,无公害20个,有机食品12个,涉及企业40家。服务业加速发展,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金融保险、旅游业等不断发展壮大。由于是我县旅游业方兴未艾,省级风景名胜区1个,全省3A旅游景区2个,大小农家乐近100家。

    (二)生态保护状况明显好转。全面开展中小河流环境综合治理、“造林绿化”和“城乡同治”等生态治理工程。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启动了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河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新建工程。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4%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9%。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改造,以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扎实开展污染行业整治,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力促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同步。目前,全县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单位GDP能耗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排放量均实现下降。森林、矿产等资源的管理力度不断加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三)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围绕建设秀美南城,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完成了县城新一轮总规修编和近期规划编制、完善了各乡镇集镇总规修编,城乡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发展框架基本形成。两河一岸、绕城公路等城市“大动脉”完成,有效缓解了县城交通瓶颈;宝塔山湿地公园、县城管道天然气、河东及河西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有序推进。县城绿化、亮化、美化、硬化同步推进,城市综合功能逐步改善和提升,空气和水质均达到国家三类标准。以环境整治为重点,全力打好美丽乡村建设“提升战”、农村垃圾处理“全面战”、污染治理“攻坚战”三大战役,先后开展了村联动精品示范点建设、环境卫生“城乡同治”、中心村改造、水库水质和生猪养殖污染治理等工作。城乡环境已大为改观,全省拥有休闲公园4个,休闲广场6个,湿地公园2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1个,市民幸福指标不断提高。

    (四)综合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大力推进了生态家园保护行动,坚定不移推进封山育林工程和造林绿化工程。2016年,全县封山育林面积达60.2万亩,绿化造林20000亩,大力实施生态创建活动,已创建了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3个、省级生态村1个和市级乡生态村90个。环境质量持续稳定,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II类标准,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国家II类标准,水质良好;城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县城区域场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

    我县在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但目前工作还处在安排部署前期启动阶段,在探索推进我县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工作中会遇到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生态文明理念还处在政府倡导阶段,离全民自觉践行还有较大距离;二是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体系相对滞后,县域内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推进较难;三是生态保护投入不足,资金压力大;四是生态考核评判体系还不完善,责任不很清晰。

    三.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一)全力抓好南城县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活动。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将我县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工作作为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目标和任务。

    (二)继续抓好“生态云”平台建设工程。结合我县创建“智慧南城”工程项目,将“生态云”平台建设推向新的高度。

    (三)继续抓好抚河流域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工程。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发改委的统一安排,我县将继续抓好2017年抚河流域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工程建设。

    (四)继续完善“河长制”,“山长制”,“路长制”制度的建设。

    (五)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度。结合南城的实际,制定和出台相关的生态文明创新机制。

    南城县人民政府

                       2016.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