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城县环保局2017年部门预算
  • 信息来源: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7-11-08 阅读: 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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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城县环保局2017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南城县环保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城县环保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城县环保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城县环保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全县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并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水、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落实市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七)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划,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全县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九)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一)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与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县委、政府对环境保护部门领导干部进行管理和监督,指导全县环境保护队伍建设。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南城县环保局共有预算单位3个,包括下属单位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内设3个职能股室,办公室(行政审批股与之合署办公)、环境监督管理股、污染控制股。局机关行政编制数5个,事业编制1个,全额补助人员15人,其中:在职职工14人,退休1人;环境监察大队事业编制8个,职工人数19人,差额补助事业人员19人;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5个,全额补助事业人员5人。

    第二部分  南城县环保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南城县环保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98.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98.8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南城县环保局支出预算总额为598.81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99.8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4.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66万元;项目支出19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万元、执法服装采购经费1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31万元。另有上年结转资金5298.7万元,其中洪门水库生态环保资金5224.45万元,其他资金74.2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5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24.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09.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2.66万元,执法服装采购经费1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3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南城县环保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98.8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教育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5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24.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年无政府性基金安排预算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2017年南城县环保局运行经费598.81万元 。

     

     (六)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年无政府性基金安排预算资金。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南城县环保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6.7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上年减少5.5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7万元,比上年减少2.3万元。

     

    第三部分 南城县环保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7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2017南城县环保局预算公开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