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业人员登记
  •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28 阅读: 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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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失业人员登记的程序?什么人员才能登记?毕业大学生可以吗?失业保险金有吗?

      答:1、未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失业证明 (或其它相关有效证明)、1吋免冠彩照2张到户口所在乡镇的劳动保障所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申请办证并做失业登记;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转失业人员携该证以及失业证明(或其它相关有效证明)到户口所在乡镇劳动保障所或县就业局窗口做失业登记。2、办理失业登记的条件。具有城镇正式居民户口,男年满16周岁至59周岁,女年满16周岁至49周岁,有劳动能力,目前无业,要求寻找职业的人员。主要包括:1、初中以上各类学校毕(结)业生中未继续升学或者未就业的人员;2、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退学,且没有就业的人员;3、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人员;4、被用人单位辞退或除名、开除的人员;5、解除劳动教养、刑满释放人员;6、在劳动年龄内,且没有工作的其他人员。 具有农村户口的人员,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亦可办理失业登记:1、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2、承包土地被征用,持《失地农民证》的;3、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的;4、持残疾证的残疾人。3、离校未就业的毕业高校生可以办理失业登记,可持毕业证书做为有效证件,前 往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劳动保障所办理。4、失业保险金的申领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2、已 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3、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若毕业后未参加过工作的,或参加过工作但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 若有其他疑问,可电话咨询0796-2515700.